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 2001年12月31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0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闽建建[2001]103号),元旦期间又收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安委字[2001]3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城建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建系统检查内容 (一)城市燃气行业: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备资质;液化气供应站点、经销网点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液化气贮配站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二)公共交通行业:对投入营运的公交车辆、设备、车站、码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严禁车(轮渡船)违章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 (三)游乐设施、缆车索道:检查游乐设施和缆车索道的三证情况(设备厂家准产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准营证),设备年检及日常维修制度、记录,操作(上岗证,培训记录)规程、制度,设备运行安全措施,救助设施,应急处理等。 二、检查范围 省检查组每组配一名城建系统检查人员,各设区的市城建主管部门派1名城建专业人员参加。检查组在听取各市、县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基础上,随机抽查设区市及县或县级市1个,分别检查液化气储配站1个,供应站点2处以及公交公司和公园游乐设施、缆车索道。在2001年9月份检查中有重大隐患的单位,是这次检查的必查单位。 三、关于检查分组、时间,省建设厅已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0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现检查安排补充调整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1月6日下午报到,检查时间1月7日-12日。设区市建委2人,在当地集中参加检查。 (二)厦门市的安全检查,省建设厅委托厦门建委统一安排,会同市政公用局自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总结材料于1月15日前上报省建设厅。 (三)检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检查宁德、福州 组长:陈依金 副组长:方 鼎 成员:陈海杰、蔡少雄、林桢、王福阳、设区市建委2人; 第二组:检查莆田、泉州 组长:周武进 副组长:钟昌辉 成员:刘新建、刘铭铭、陈熙满、吴泰平、设区市建委2人; 第三组:检查三明、南平 组长:谢开泉 副组长:林瑞良 成员:施作金、黄俊东、危政远、张晓明、设区市建委2人; 第四组:检查漳州、龙岩 组长:陈鲁生 副组长:林建辉 成员:李亚军、刘锦华、王欣、周锡霖、设区市建委2人。 二○○二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