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施工 查看内容

装潢未能按期竣工 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2002-1-27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0|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东方网1月27日消息:某装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致使狄先生到现在还无法入室居住。日前,闵行法院判决该装潢合同终止,返还狄先生2.797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950元。 2000年6月,狄先生从报纸的广告中得 ...

东方网1月27日消息:某装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致使狄先生到现在还无法入室居住。日前,闵行法院判决该装潢合同终止,返还狄先生2.797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950元。
2000年6月,狄先生从报纸的广告中得知某装潢公司不仅承办装潢业务,而且还可以办理装潢消费贷款。于是,他就与该公司联系,要求为其装潢虹中路的一套住房。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装潢公司为其联系了两家银行,获得贷款14万元,并划入装潢公司帐户。同年11月7日,狄先生与装潢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总价款为5.85万元,工期为2000年11月12日至2001年1月11日,并指明装潢公司的施某为公司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公司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因公司的原因造成停工或逾期竣工,按每天50元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最后,这个装潢工程到期未能完工,狄先生经交涉未果,即诉之法院,要求终止合同,立即交房,返还2.7979万元,支付违约金1.43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庭审理期间,装潢公司辩称,工程停工的原因是狄先生自行提供的热水器未到位所致,狄先生至今未付装潢款,故反诉狄先生要求支付装潢款,赔偿停工损失等。
闵行法院认为,因装潢公司完全不考虑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无故停工,也无继续履行合同之诚意,故该装潢合同应予终止。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