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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出实招保护风景名胜区

2002-4-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1|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厦门鼓浪屿是遐迩闻名的“海上花园”,1988年被列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但近年来由于建筑密度过大,破坏了鼓浪屿优美的建筑风格和环境质量,受到社会各界批评。为保护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市政府2002年3月份作出鼓 ...

厦门鼓浪屿是遐迩闻名的“海上花园”,1988年被列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但近年来由于建筑密度过大,破坏了鼓浪屿优美的建筑风格和环境质量,受到社会各界批评。为保护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市政府2002年3月份作出鼓浪屿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停建一年的决定。
该市政府规定一年内停止受理、审批鼓浪屿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除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且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可按审批要求续建外,还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动工的,原则上不准开工。属特别情况确需动工建设的,由建设单位专题报区政府同意,并经社会公示、报市政府备案后方可动工。正在申办规划、建设手续但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停止审批,不准动工建设。
这个市要求危房改造以修缮加固为主、拆迁安置为辅,不再实行翻、改、扩建。危房拆迁实行离岛(鼓浪屿)安置,以尽量减少鼓浪屿的建筑总量和密度,多腾出用地搞绿化,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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