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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联合召开了“健合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电视电话会议”。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家计委副秘书长张晓强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大会由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主持,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 北京市建委、湖南省监察厅、天津市建委、广东省建设厅代表向大会须知了经验介绍。此次会议全国设立了200多个分会场。 汪光焘说,3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三部委联合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为此,汪光焘提出如下要求。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汪光焘指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反腐败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使有形建筑市场成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第二,加强监管,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汪光焘说,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有形建筑市场必须按照《若干意见》的规定,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不能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凡尚未完成脱钩分离的地方,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完成脱钩分离的,要予以公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二是有形建筑市场必须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凡是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脱钩。三是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依法进行查处。四是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收费行为,实行“按宗收费”(可以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划分若干收费档次),不要按工程造价的百分比收费,以减轻工程交易单位的负担。 第三、健全功能,完善设施,提高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水平。 汪光焘强调: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积极拓展建设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服务功能。北京、天津等城市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了工程分包市场,各地应借鉴他们的做法。二是有形建筑市场要建立和充实相关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形建筑市场要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形成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做到今年10月1日前开始运行。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立信用制度。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执业资格的信用档案,将在建筑市场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后一个月内在相应的有形建筑市场和“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四、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汪光焘还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计划、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切实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作为省、自治区建设厅,应当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市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省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是对设在本市的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作为省、自治区建设厅,按照“属地进入、共同监管”的原则,省与所在省会城市以设立一个有形建筑市场为宜,按照工程项目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或者联合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对所辖区域的有形建筑市场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7月底前上报建设部。建设部将在下半年会同国家计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检查《若干意见》落实情况。 汪光焘还对抓好今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作了部署。 陈昌智就纪检监察机关在健全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监督和协调配合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重要性,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今年,要对各地有形建筑市场与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脱钩情况、有无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形建筑市场收费情况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涉及工程建设的文件和规定进行清理。加强对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专业工程和重点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行为。 张晓强在讲话中强调严格贯彻《招标投标法》,认为有形建筑市场有益于市场的发育,但还不够规范。他要求各级计委要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办规定,配合建设部和监察部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使其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