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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圈子
2002-9-2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3| 评论: 0 |来自: 网络
哈尔滨市政府最近发文通知:该市所有新建居民住宅每个单元都需配备一至两具高空救生缓降器,以备出现火灾逃生之用。 该市通知规定,高层建筑、三层楼以上和室内地面高于室外地面6米以上的二层楼公众聚集场所和民用住宅等都要配备救生缓降器。同时,还规定了配备数量。目前未设此项设施的已用建筑物,要由房产、物业等部门务于2002年12月底前配备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