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日臻完善
简介:本报讯 自1998年底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韶关市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使全市建设工 ...
本报讯 自1998年底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韶关市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使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日益完善。 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提出了规范建设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的目标、措施和任务,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建立有形建设市场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建设。韶关市及8县(市)分别于1998年底至2000年经当地市、县(市)政府批准,先后成立了9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到2002年底,已实现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行政监督职能与服务功能的分离,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得到了发挥。 扩大范围。从过去仅开展土建施工招标逐步发展到工程设计、监理、电信、装修、水利、电力、公路等的招标投标。 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均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据统计,2003年全市共有473个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工程成交额14亿元;2004年1—10月有272个项目进行招标投标,工程成交额10.69亿元。除外商、私营企业、私人独资、捐资的建设工程可以不公开招标以外,所有应招标和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都进行了公开招标,达到了两个100%。 健全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实际,韶关市先后制定了《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交易程序》、《建设工程交易窗口服务指南》、《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使招标投标全过程做到制度程序化、表格标准化、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评委公正、监督有力,从制度上逐步杜绝腐败现象产生的可能性,做到“关卡前移”。 合格队伍。目前,全市有评标专家366人(市区215人),其中高级职称59人(市区46人)。对一些工程量大、技术复杂的项目招标,还聘请省的有关专家来韶进行异地评标定标,解决本地缺专家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努力,韶关市工程优良率已达到35%;工程竣工合格率达100%;并涌现出一大批省“双优”样板工地和省优良样板工程。如省五建施工的市五中学教学楼、韶关学院实验中心楼、市卫校英东科技楼,市一建施工的交警车库楼、国税局办税大楼,荣获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省五建承建的市一中学综合楼、市一建承建的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市住宅公司承建的市二中学综合楼、北江中学实验楼,荣获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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