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施工 查看内容

行的资质管理制度 没有资质证别想办拆迁

2003-4-2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从5月1日起,北京市的房屋拆迁员将持证上岗。这是北京市对房屋拆迁单位将实行的资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4月22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新《办法》指出:对房屋 ...

从5月1日起,北京市的房屋拆迁员将持证上岗。这是北京市对房屋拆迁单位将实行的资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4月22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新《办法》指出:对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房屋拆迁业务;未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屋拆迁工作。
  据了解,受托拆迁单位的资质分三个等级,最低的三级受托拆迁单位要求有1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承接200户以上的拆迁业务。最高的一级受托拆迁单位要求有4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有具备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经济或财务管理高级职称、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有6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等。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新《办法》要求必须重新核定拆迁单位资质等级,拆迁单位现有资金和人员构成不符合新《办法》规定的资质等级条件的,应当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补足;逾期不补足的,按照新《办法》规定降低或者取消拆迁资质。另外,自2003年5月1日起,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他建设项目拆迁居民户数在500户以上或者拆迁总费用在8000万元以上的三类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应当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受托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张薇)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