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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江门市建设局制定了建设系统预防控制“非典”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安排。 江门市建设局要求,加强城建领域预防控制“非典”:加强公交车、出租车、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防疫;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对自来水水质的监管和监测和水厂员工的健康管理,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做到不漏一个水池,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二次供水水池的清洗消毒,确保城市供水质量;做好燃气行业防控“非典”工作,建立送气工人每天探热制度和预防监控措施;做好建筑物和大型建筑(包括政府办公楼、车站、商场、写字楼、宾馆等人员集中场所)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和消毒处理;加强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及游乐场防控“非典”工作。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卫生清洁;对建筑工地民工登记造册,建立工人每天探热制度和预防监控措施;加强“非典”防治宣传;禁止作业人员超负荷加班工作,避免作业人员因过度疲劳、身体抵抗力下降而导致疾病。 高度重视村镇建设中的防控“非典”工作: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强村镇饮水防疫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垃圾污水处理收集和处理系统,贯彻“三就地”原则(健康人员就地预防、有接触史的就地观察、已确诊的就地治疗),加强对村镇中农民建筑工和外地返回的农民建筑工管理,加强对村镇工匠和流动短工的管理,加强村容镇貌的整治和重点部门的防控工作,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 加强务工农民返乡管理工作。各用工单位切实负起责任,一旦发现疫情和患者,及时就地观察、就地收治,不得推回原籍和推向社会,更不得大范围疏送民工。对个别因故返乡的民工,要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通知原籍地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特别注意掌握本地区在“非典”高发区从事建筑施工农民工的流动情况,动员他们安心务工,对已返乡的农民工,协助当地跟踪了解健康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