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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年来,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查处大案要案467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关键环节来抓,重点查处了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类案件,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1998年至2003年4月,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19041件(次),已办结18847件,办结率为99%。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484件1576人,结案1423件,其中大案418件?要案49件,涉及处级干部51人;给予党纪处分1248人,政纪处分39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43683.16万元,港币998.1万元。特别是对市财政局原局长邝新贪污巨额公款案,市驻澳门新基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魏怀等4人挪用公款特大经济犯罪窝案等大案要案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法纪的严肃性。 对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治,认真纠正了违反规定的行为。其中,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用及批准借用公款,追回2410.54万元;收回用公款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资金129.51万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认真履行保护职能。1998年以来,共为7114人次受到错告、误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源头防腐治腐成效明显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及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两轮改革,减少审批、核准事项共797项,减幅达71.67%。特别是在区划调整中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工作力度,分两批下放了269项审批事项到各区。 全市建设工程进场招投标3275次,交易额为172.79亿元,节约资金14.05亿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668宗,面积760公顷,高出底价6.5亿元。 政府采购制度日臻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资金达11.97亿元,财政节约1.99亿元,节约率为14.25%。 大力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抓了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部门和行业风气继续好转。 佛山市成立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全市一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90%以上的临床用药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金额达13亿多元,中标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减轻群众医疗负担1亿多元。 建立健全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专项审计等制度,共取消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150多项,减轻农民负担5亿多元,查处涉农收费案件35件,涉及违纪金额354万元。 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农村住宅到户电价降至0.71元/千瓦时以下,共减轻社会用电负担35.5亿元。 积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总体上减轻20%以上。 严格执行教育“一费制”,查出违规收费86.99万元,为6110名享受省政府免交书杂费政策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减免书杂费227.95万元。 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230多项,涉及金额7亿多元。 撤并公路收费站37个,其中今年一次性撤并收费站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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