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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圈子
2003-7-23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8| 评论: 0 |来自: 网络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州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私房装修税征收办法,并将私房装修税、私房租赁税委托给各街道(镇)代征。 私房装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新开工及尚未完工的装修工程,由业主负责向从事装修工程的纳税人扣缴。凡对市区和县(市)城范围的私房(包括住宅与经营性用房)及福州范围内的别墅进行装修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房屋装修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