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年施行 想招标先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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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如果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该项目不得自行招标。《条例》还提出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视情节可以禁止其参与我省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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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如果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该项目不得自行招标。《条例》还提出建立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视情节可以禁止其参与我省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