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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位于西长安街延长线上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长安新城推出了该项目最后一个组团春晖园和冷夏园,这是我市今年首个开盘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也是我市第一个实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长安新城于2000年开盘销售,昨天推出的春晖园和冷夏园为三栋塔楼,高约78米,套内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到了83%。新计价方式获得了买房人的青睐,昨天有2000多人排队抢购,到昨天晚上记者截稿为止,该项目已经销售600余套。 根据2003年1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从12月1日起,新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预售,必须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经济适用房也不例外。按相关规定,今后新审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核定的基准价将不再核定建筑面积基准价,而是套内建筑面积基准价。对于目前正在销售或在2003年12月1日以前已经核定完最高限价或建筑面积基准价并拿到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长安新城、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天通苑、百环家园、朝阳新城、翠城等),在今后预售新楼座的时候,必须同时标明每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建筑面积基准价格,并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结算房价款。 新旧计价方式更替,如何保证买房人权利?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解释,类似于长安新城这样已经核准了最高限价或基准价的“老经济适用房”项目,竣工交房时,如果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结算的房价款大于按建筑面积计价结算的房价款,仍按建筑面积计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