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丁化)日前,记者了解到,从98年截止到2003年年底,6年间中建八局“清欠”战果辉煌:共收回拖欠款26.9亿。其中,2002、2003年分别收回4.88 亿元和4.74亿元,这一成绩在业内实属罕见。 据该局副总经济师姜兴国介绍,八局的清欠战役从96年就打响了,从对陈年旧帐的清理做起,步步为赢,据理力争,已经是“八年抗战”。今年将在充分研究和利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及相关配套规定的精神的基础上,抓住清欠的大好机遇,研究对策,力争在2004到2006年讨回2003年以前尚欠的9.4亿,对2004年新产生的拖欠款的处理则是在债权债务明确后6个月之内落实措施,遏止新欠。 八局高层历来高度重视清欠、防欠工作,2002年八局提出“理债就是理财”,将拖欠问题提到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还贯彻规章制度,推行责任制,落实奖罚。2003年将清欠指标与各公司经理年薪挂钩,公司与其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采取“全额包干制”或“奖金包干制”,责任到人,考核兑现,这有效促进了清欠工作的纵深开展。 除了领导重视和制度保障,八局还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应用法律政策。2002年6月,八局借《合同法》286条司法解释出台的契机,展开了相关的结算、法务、清欠工作的“三大战役”。截止2003年底,“三大战役”战果累累:全局683个拖欠项目中,通过“286”主张优先权涉及拖欠金额18.52亿元,已得到确认的4.28亿元,已实现债权额6.75亿,完成结算项目涉及拖欠金额5.61亿元;已经彻底处理完毕项目150个,涉及拖欠金额4.27亿元。 在清欠过程中,八局的经济及法务工作者们还摸到了清欠的规律,灵活掌握了方式方法,能够运用诉讼手段促进清欠工作的开展。2001到2003年,八局诉讼回收占清欠回收的比重呈上升趋势,通过诉讼实现债权近5.5个亿。 姜兴国告诉记者,清欠不仅要解决昨天的问题,还要解决明天的问题,要能够外抓清欠,内抓管理,清防并举,把阶段性清欠与长期预防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对拖欠款的彻底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