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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店做生意的商家来说,特价机可算得上“一大发明”,无论是节假日促销,还是新卖场开张,特价机都成了聚集人气、吸引眼球屡试不爽的手段。 但是在商家降价的背后,隐藏着非法讨取消费者利益的陷阱。 早六点排队扑了个空 说到特价机,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的许红英女士就来气。 3月6日,杭州市区的一家大型手机卖场开业,在报纸广告上打出全场特价的口号,同时登出5款价格诱人的特价机:其中TCLU2原价1133元,特价720元。 许红英就是冲着TCLU2去的。为了能买到这款手机,她6点不到就赶到这家手机卖场。当时和她一块赶到的有十多位消费者。一个多小时后,商场开门,包括她在内的最早来的一批人几乎是同时冲进卖场。但没想到卖场售货员告诉她,由于特价机数量有限,TCLU2已经卖完了。 许红英难以相信售货员的说法,她是最早来的,手机难道在昨天晚上就卖掉了?后来一问一起排队的几个人,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案。为了弄清到底是谁在他们之前购买的特价机,许红英和几个排队者要求卖场出示售货发票。结果卖场只卖出一台康佳R6288的特价机。 大老远赶过来,排了几个小时的队,居然被商家耍了一把,愤怒不已的许红英和几个排队者拿着卖场里的特价机海报一起找到卖场经理讨个说法。由于正逢开业,当时有不少记者在场,自知理亏的商家为了不把事情搞大,只好承诺按卖场海报所宣传的卖给许红英等人每人一部特价机。 特价机是商家的噱头 事实上,记者通过对杭州几家大的手机、家电卖场一段时间的调查后得知:所谓的特价机不少是商家搞的噱头而已。一款摩托罗拉彩屏手机原价1500元,现在“狂降”了700元,但是,如果你想买到它,就必须一大早起来排队,但就算你真的一大早起来排队,可能也买不到,因为那家店只“限售4台”,而你排在第5个。有时候,就算你第一个赶到,也未必买得到,因为4台特价机可能还要“抽(签出)售”。而所有这些,消费者事先是不会知道的,因为商家在报纸广告上写的是:“数量有限,售完为止”。至于数量多少,对不起,下边还有一句话:“详情以商场海报为准”。而所谓的详情就是“限售4台”、“抽售”等等。 “特价机只是一种商业炒作”,杭州某手机大卖场的市场部经理说:“手机经销商在促销时都会用到特价机这一招,每部特价机商家都要亏上几百块钱,所以数量极其有限,当消费者大量涌来时,基本上都已经买不到特价机,只好转而去买其他的机型,最终商家不但不会赔钱,反而会大赚一笔,这种手法已经成了手机行业人人皆知的秘密。真正的特价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厂家要清仓,但款式都很老。” “除了摆特价机这个噱头外,不少手机商家还在礼包上做文章。比如一款市场售价在870元左右的诺基亚2100手机,商家打出的促销价格是‘相当于’800元,理由是消费者在花900元购买这款手机时商家将赠送价值100元的大礼包。但实际上,这些大礼包都是经销商从外面订购的,里面装的多是充电器、电池之类。由于礼包外观精美,消费者根本无法知道其实际价值。一般来说,号称价值100元的礼包其真正价值也就在四五十元左右。消费者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事实上,商家没少赚你的钱。”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韩侃律师认为,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商场的促销广告只要写明商品的具体名称、价格就可视为一种要约,也就是希望与别人签订合同的一种意思表达。像这些特价手机的型号、价格、数量都是明确的,消费者只要来买,合同即成立。如果商场说数量有限,已经售完,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出示销售记录,商场不履行即视为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