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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房质量和购房合同约定成投诉新焦点

2004-3-15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0|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商品房价格高得惊人,质量投诉热得烫手,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的一项统计中获悉,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及装修材料的投诉在持续“高温”多年后,目前仍居高不下,名列投诉前五位。 根据市消保委的情况分析,去年全市消 ...

商品房价格高得惊人,质量投诉热得烫手,记者昨天从市消保委的一项统计中获悉,消费者对于房地产及装修材料的投诉在持续“高温”多年后,目前仍居高不下,名列投诉前五位。
根据市消保委的情况分析,去年全市消保委受理的房屋及装修材料投诉达4003件,比2002年增长28.87%,其中商品房投诉1799件,占该类投诉的44.94%。据分析,商品房质量问题仍是被投诉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房屋裂缝、墙面渗水、管道漏水等;就连被房产商吹得天花乱坠的全装修房,投诉量也明显上升。

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也有了新的变化。市消保委办公室副主任劳剑虹介绍说,随着有关部门不断规范上海商品房市场的经营行为,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面积、产证、广告等方面的投诉已出现下降趋势,但在有关购房合同约定、全装修房等问题上却明显上升。目前全装修房作为一种新的房屋销售模式出现,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其相应法律法规却还不很健全,致使一部分房产商浑水摸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有关合同约定成为近年消费者投诉的又一焦点。近年来,房价快速上升,一些房产商又动起了赚钱的新念头———从过去的不肯退房转为想方设法“劝”消费者退房。他们向购房者收取了高额的定金、意向金,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后,到了签正式合同时,见商品房市场价格迅速上涨,房产商却突然一纸通知,声明房屋已经“涨价”,要求购房者按新的价格付款。当购房者要求按照“意向书”办事时,前几年怕房子卖不掉而不肯退房的房产商,现在却依仗自己的房子不怕卖不掉,动不动就叫消费者退房,使购房者进退两难。
鉴于商品房投诉中新出现的上述问题,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无论购买现房还是期房,如何签订购房合同十分关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写入合同,保证其受法律制约。
案例一:房产商变脸真快
2002年10月,赵先生、叶先生等几位消费者与房产商签订意向书并支付了5万元订金,意向书上明明白白写清了所购房屋的价格,为体现“诚信”,房产商还作出承诺:房价变动与消费者无关。谁知,待半年之后此楼盘正式开盘时,房产商却变了脸,一份不容商量的通知上明确:每平方米房价上涨350元,消费者要么多付钱,要么退房!
这份通知令赵先生等进退两难:加钱买房,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工薪阶层买房已算大投入,很难再承受新的负担;可要是退房,原先准备的购房款现在还能到哪里买到合适的房子?
案例二:“裂缝”房只退不换
去年年底,钱女士与弟弟购买了长寿路“秋水云庐”一套7楼的商品房。办完了进户手续,就把装修队请进了门。谁知装修期间,有人误开进水开关,捅开了一个大漏洞:哗哗的流水使两间卧室“水漫金山”,水很快漏到6楼的天花板。6楼住户跑来敲门,钱女士一家这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主卧室地面从东南角到西北角有一条长4米多的对角裂缝,次卧室的裂缝也有近3米长。
她自然要找物业讨说法,可是从1月中旬发现问题到现在,钱女士无数次地交涉,房产商和物业公司却不以为然,房产销售商十分“爽气”:你不满意可以退房。这样的交涉答案让钱女士万般无奈:花了几十万元买来一套“问题房”,心有不甘;但同样地段的商品房单价已由当初的6000多元涨到9000多元,现在又租房住在外面,怎敢轻易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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