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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4年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在两年注册有效期内必须主动完成80学时的继续教育的规定,我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定于2004年6月进行,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培训对象为在上海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未完成本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2004年年底到期注册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优先参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学相结合方式;教材采用注册建筑师系列(之四)《建筑设计与经济》,注册结构工程师系列(之三)《空间结构》;培训费用400元/人(不含教材费)。具体报名办法、授课时间由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另行通知。 为加强教学秩序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凡学员被发现二次迟到或缺席等不遵守办班规定的行为,本次培训无效。经考试合格,才可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举办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秘函[2003]12号文和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注工结构秘函[2003]9号文的规定,注册建筑师第四注册期继续教育,统一使用必修课《建筑设计与经济》系列教材。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三注册期继续教育,统一使用必修课《空间结构》系列教材。 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决定自2004年6月中旬起分期举办注册建筑师第四注册期和注册结构师第三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与经济》、技术讲座。 注册结构师:《空间结构》、技术讲座。 二、培训对象: 在上海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于二ОО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换证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建筑师。 三、时间安排: 2004年6月中旬开始分期安排。注册结构师培训安排见“附件一”;注册建筑师培训安排见“附件二”。 这次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的培训每期均按完成80学时进行安排。其中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40学时以安排技术讲座,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和建议等形式进行。 四、报名办法: 1、请各单位填写“报名表”(附件三、附件四)并附参加培训班人员执业方章印鉴的复印件,在报名时交协会。 2、二ОО五年起到期换证的人员可以预报名,填写预报名表(附件五、附件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报名时间:五月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三天。 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 4、报名地点:石门二路503号恒丰大楼北四楼(康定东路口) 5、联 系 人:陈达、陈维扬、梅吉生、马建红 联系电话:62189492 五、培训费用: 注册结构师培训费400元/人,学杂资料费250元/人;每位学员共计人民币 650元。 注册建筑师培训费400元/人,学杂资料费280元/人;每位学员共计人民币 680元。 培训费支票台头请开: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部 学杂资料费支票台头请开: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 六、培训地点: 注册结构师培训地点:常德路940号(近昌平路)上海市总工会静安区工人俱乐部 群星楼三楼。 注册建筑师培训地点: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上海房地产高级技术培训中心。 技术讲座地点:衡山路838号(天平路口)衡山电影院。 七、教材、培训资料、课程表开班时提供,凭学员证、听课证领取。 八、考核: 经考试、考核合格,记入“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证书”,作为对单位年检和个人到期换证的必备条件。 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ОО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