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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湘西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化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湘西自治州建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的《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红牌、黄牌警示制度》,已于5月1日试行。 根据该制度,湘西自治州建设部门分季度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实行考核。季度内考核对象存在为不具备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生产活动不及时纠正和查处、对质量安全隐患或严重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对发生四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对上级督办或群众举报的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调查处理等情况的,实行黄牌警示;季度内考核对象存在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批准或授意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工程项目、不及时处理上级督办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工程建设活动或质量安全隐患而发生四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充当违法违规建设活动的“保护伞”或利用职权影响非法参与工程建设活动、连续二个季度受到黄牌警示等情况的,实行红牌警示,并通报县(市)政府。 该制度还规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接到黄牌、红牌警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发生四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接到红牌警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在10日内到州建设局接受工作质询。年度内受到两次黄牌警示,或一次红牌警示的被考核部门,其年终总评为不合格,湘西自治州建设部门将建议当地县(市)政府和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