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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12003年2月18日,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工程项目监理不力,对支模架搭设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审查、监督,监理失职。 处罚对象:李志军,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处罚力度:停止执业一年。 处罚时间:2004年1月17日。 事故22003年4月20日,宁波市中山名都公寓楼工程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的重大施工伤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对所属分公司、分包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对现场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对象: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力度:停业整顿六个月。 处罚时间:2004年3月4日。 事故3中国四海工程有限公司在2001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中,虚报、夸大多项企业工程业绩,企业净资产虚报。 处罚对象:中国四海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力度:吊销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处罚时间:2004年2月6日。 事故42003年6月20日,河南信阳电信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外用电动升降吊篮高空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处罚对象:南通永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力度:停业整顿6个月。 处罚时间:2004年7月13日。 事故52003年10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益华商业广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中庭顶盖模板支架坍塌,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万元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对安全管理混乱、违规施工等问题监管不力,违法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下属施工单位,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处罚对象:广东省第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力度: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 处罚时间:2004年7月27日。 事故6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02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中,伪造、夸大工程业绩,虚报有职称人员数量、工程结算收入和企业自有机械设备。 处罚对象:宜兴市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力度:吊销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处罚时间:2004年9月29日。 事故72004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河南省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信益二期玻壳项目lC号屏炉烟囱工地,施工人员在拆除井架(高75米)时,由于违章拆除井架缆风绳,导致井架发生倾覆,造成施工人员21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8.3万元。 事故原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建设程序,有关各方监督管理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特大责任事故。 处罚力度: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未履行职责,未对滑模作业队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信益二期工程安全管理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 程国忠,安阳信益二期工程项目总监,未对烟囱物料提升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未组织实施有效的监理,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给予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处罚。 处罚时间:200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