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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定于2007年7月30日开始,8月4日截止 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7〕28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建委建管办协商,现将我市参加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2007年度考试时间安排为: 2007年9月1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7年9月16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从2007年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7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7年管理。 四、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务有关事项 (一)首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本站“下载中心”栏目,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加盖单位印章),然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全市报名汇总,并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 (二)已参加过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的老考生,只填《资格考试报名表》,写清自己的档案号。 (三)属免试科目的人员,须经武汉市建委建管办和武汉市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四)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4、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2007年7月30日—8月4日,市职改办会同市建委建管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受理单位集体报名汇总,期间也受理个人报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受理)。 为方便考生个人和单位集中报名,同时确保考生照片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的打印效果,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胶版登记照片2张(同底版)。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另一张交报名点用于扫描制作准考证。 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7年9月10日—14日核发准考证。 (六)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筑龙网聘请业内名师授课,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下载收听,无需上网、不限时间、不限次数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现在报名,享受超值优惠:300元学全科。马上报名,立刻开始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