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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07年7月23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为方便考生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1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在答题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尤其是在填涂信息卡"级别"、"专业""科目"栏时应注意与报名表一致。 三、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从2007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关于专业衔接问题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简称"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六、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注:对报考7个专业(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的老考生如需改报调整后的3个专业(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须以新考生报名,提供以上报名材料。 (二)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6年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三)"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5、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特别提醒: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请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准考证领取 1、南京市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7月23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为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为便于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整理报名材料,请考生在下午4:00之前至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准考证发放时间为9月上旬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联系电话:025-83151995。 2、报名及考试费用:《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10元/人。 八: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九、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建委基建处、市建工局建管处联系,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800; www.njrsks.com 市建委基本建设处:025-83278021; jw.nj.gov.cn 市建工局建管处: 025-84598241; njjgc.nj.gov.cn、 网上辅导: 为帮助参加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筑龙网聘请业内名师授课,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下载收听,无需上网、不限时间、不限次数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现在报名,享受超值优惠:300元学全科。马上报名,立刻开始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