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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07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2007-8-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3|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为方便考生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

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为方便考生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7年10月27、28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6]213号)精神,对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
(三)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四)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在填涂信息卡"级别"、"专业""科目"栏时应注意与报名表一致。
四、关于专业衔接问题
(一)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对于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只允许06年度报考过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仍作为老考生报名,对于06年度报考过上述专业但未有合格科目的老考生或者06年以前报考过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07年报名时建议按新考生、新专业报名。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为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简称"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六、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注:对报考7个专业(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的老考生如需改报调整后的3个专业(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须以新考生报名,提供以上报名材料。
(二)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报其他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如实填写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如实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5)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详见附件)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特别提醒: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请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准考证领取
1、南京市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8月6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为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为便于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整理报名材料,请考生在下午4:00之前至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请考生在考前半个月,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查看"通知公告"栏,按指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18号柜台领取,联系电话:025-83151995。  
2、报名及考试费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或与市职称评介中心联系,电话:83151850;83151851。
九、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建委基建处、市建工局建管处联系,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800; www.njrsks.com
市建委基本建设处:025-83278021;jw.nj.gov.cn
市建工局建管处: 025-84598241;njjgc.nj.gov.cn、
网上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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