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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

2007-9-12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实施日期】2004/07/01【颁布单位】 洪建发 152 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建设(建管、城建)局招标办、各施工单 ...

【实施日期】2004/07/01【颁布单位】 洪建发[2004] 152 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建设(建管、城建)局招标办、各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防止建设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促进承发包双方全面履行合同,杜绝阴、阳合同现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制定的《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跟踪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0月22日
附件1:
[CENTER]南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投标活动,简化招标投标手续,增强公开招标投标报
名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招投标网上报名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投标网上报名由招标人负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网上报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招投标网上报名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规定的分管权限,对实施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进行监督。
第四条 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是招投标报名的一种方式,与现场投标报名具同等效用,同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www.ncein.org.cn)作为南昌市实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的平台,由南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施,并接受南昌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网员是指通过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注册,并经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人成为网员后,可利用USB身份认证锁,通过网络登录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进行招投标网上报名和其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第七条 网员每年实行一次备案,由入网网员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 投标申请人成为网员需提供的备案资料:
(1)入网申请表(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及企业简介;(2)营业执照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7)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证书原件;
<二> 中介机构成为网员需提供的备案资料:
(1)入网申请表(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及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三> 个人成为网员需提供的备案资料:
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网员注册的资料若超过证件的有效期,需持经年检有效的证件重新办理备案。
第八条 根据备案材料和以下资料建立网员信用档案。 <一> 成为网员的投标申请人提供:
(1)2001年元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纸、
工程招标情况备案报告书中任意两种证件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及工程所获优良工程奖,未同时提供两种以上(含两种)证件材料的不作为施工经历入库,未竣工的工程
不作为施工经历入库。 (2)在建工程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核报告、工程招标情况备案报告书中任两
种证件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3)近两年财务报表原件; (4)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 (5)荣获的荣誉证书原件; (6)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二> 成为网员的中介机构:
(1)近三年主要业绩; (2)近两年财务报表; (3)主要专职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及简历。
第九条 入网申请人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办理网员备案手续后,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在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网络服务部办理验证、注册手续并领取USB身份认证锁。
第十条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分五步骤:
(1)在已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把经网络服务部注册的USB身份认证锁插入计算机USB端口。
(2)把USB身份认证锁驱动光盘插入到计算机光盘驱中,并完成驱动程序的安装。
(3)重新启动计算机,待USB身份认证锁通过认证后,打开IE浏览器,并在地址栏中输入 http://www.ncein.org.cn 后回车。
(4)打开网页,找到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查看该公告中的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内容并准确填写报名网员情况,
把网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输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对多标段同时招标的项目,请注意招标公告各标段对企业和项目经
理报名数的要求。如因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而被取消网上报名资格,责任由各网员单位自负。)
(5)以上操作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窗口,告知您是否报名成功,如果报名失败,系统会自动显示报名失败的原因。
第十一条 投标申请人按每个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电脑系统根据招标公告及投标申请人的信用档案进行确认,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即时公布。
第十二条 投标人、中介机构、项目经理因在建筑市场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暂停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在暂停招投标期间不得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第十三条 投标申请人招投标网上报名提供的资料经网上确认,在开标、评标时可作为有效证件记分,不需现场提 供原件。
第十四条 网员的权利:
(1)可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2)查阅招标公告;
(3)查阅南昌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招标及二级分包市场等信息;
(4)收取招标投标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回复、通知和文件;
(5)查阅已发布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的中标公示、中标结果;
(6)查阅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7)查阅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情况; (8)查阅违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情况;
(9)查阅中介代理机构、建筑企业、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等有关信息; (10)在南昌工程交易信息网网站开展企业形象、产品、业务、宣传等推广活动;
(11)进行网上咨询服务;
(12)查阅建筑业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信息;
第十五条 网员的义务:
(1)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2)USB身份认证锁应由网员单位自行使用,不得出借、出售或转让; (3)不得在本网站发布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信息。
第十六条 境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成为网员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WTO条款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行,由南昌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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