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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建最高可获500元奖励

2008-8-18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9|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今后,首府市民凡举报一起违法建设,经查证后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将获500元奖励。为了建立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还将实行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这是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查处违 ...

今后,首府市民凡举报一起违法建设,经查证后属实的,第一举报人将获500元奖励。为了建立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还将实行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这是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意见》中规定的。
  为了鼓励广大首府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建设的行为,各区、县将设立查违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市民发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未按相关部门批准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建筑物的行为均可举报。市民举报经查证后属实的,将视违法建设规模给予第一举报人100元至500元奖励。执法部门将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查处。
  据了解,为了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首府还将建立市、区、县、街道(乡)、社区(村)、物业单位查处、拆除违法建筑五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辖区范围进行网格化划分,不留空白区域。每一网格进行定人、定责任、定标准管理,监管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责任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新建违法建筑、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行为以及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后仍继续施工的,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制止或强行拆除。
  涉及河道、水源地管辖范围内擅自搭建建筑物,影响河道行洪、饮水安全等问题的;涉及国有储备用地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搭建建筑物的;影响消防安全、非法占用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调查取证、下达法律文书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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