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扩内需要严防重复建设、腐败和“豆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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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扩内需促增长十措施答问时表示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昨日就扩内需促增长的十项措施答问时表示,中央提出4万亿元投资需求,地方提出10多万亿,两者在口径上是不一样的,但会有重叠的部分。 该负责人称,从投资内容看,4万亿元投资集中安排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生态环境工程,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六个方面和灾后重建。地方提出的投资数据涉及的范围要宽一些,各省数据涉及的范围也不尽相同。从实施时限看,4万亿元投资是指2010年底前的投资需求。一些省份提出的时限不尽相同,由今后2年至5年不等。 严防腐败和“豆腐渣工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9日就前不久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答问时表示,将从五方面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和“豆腐渣工程”。 该负责人具体指出,第一,明确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监督等方面,提出相应管理要求,确保投资安排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第二,细化落实责任。中央项目的责任主体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各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 第三,实行公开操作。项目安排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充分协商、共同研究,确保投资和项目安排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严禁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禁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 第四,严格遵循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要符合项目审核、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陆续派出24个检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扩大投资要防止重复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9日就前不久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答问时表示,此次扩大投资强调要从源头上防止出现重复建设、破坏环境和产能过剩等问题。 这名负责人具体称,第一,突出重点,科学确定投资方向。一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保障性住房工程、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把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群众直接受益的方面倾斜。二是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是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以上都是需要尽快加大投入的领域,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其中既没有用于生产能力过剩领域的投资,更没有“两高一资”方面的投资。对这些方面加大投入,不会形成低水平重复建设。 第二,严格管理,按建设程序选准选好项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防止出现不合规的投资项目。二是以规划为指导,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三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好项目审核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