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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钉子户拒搬迁 武广铁路停工3月损失5000万

2009-1-14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1|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2008年12月30日新闻: 此前报道: 14钉子户不满补偿金 逼停武广铁路施工 武广铁路荔湾段村民拒拆迁引斗殴 5人被刑拘 14“钉子户”不满补偿拒绝搬迁 武广铁路广州段停工3月损失5000万 因广 ...

2008年12月30日新闻:


此前报道:


14钉子户不满补偿金 逼停武广铁路施工


武广铁路荔湾段村民拒拆迁引斗殴 5人被刑拘


14“钉子户”不满补偿拒绝搬迁 武广铁路广州段停工3月损失5000万




因广州荔湾段增滘南约14户“钉子户”不满拆迁补偿,计划明年底通车的武广铁路工期受到延误,每日损失达50万元,并需国家追加投入5000多万元。荔湾区昨日表示,“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确保铁路如期通车”。


有“钉子户”认为安置房用地仍未获得批准。据了解,该用地正经由市“绿色通道”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近期签约工期可赶回来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是2005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重点工程,铁路途经湖北、湖南、广东三省,计划2009年底前通车。武广客运专线广州指挥部副指挥长谌小平昨日介绍,湖北段48公里试验段已试运行,湖南段进入铺轨阶段,广东韶关、清远段也开始铺设无渣轨道。


“广州段的征地拆迁已基本完成,就卡在增滘南约这一段。”谌小平说,因红线内仍有9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导致193~197号墩停工,每天因大量设备、人员闲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此外,增滘南约征地拆迁工作原计划今年9月完成,如今因延期要调整施工方案,需上报铁道部再投入5000多万元。


据了解,武广项目荔湾段拆迁工程涉及房屋265栋,动迁工作从今年7月启动。至今已有92%社员签订了补偿协议,剩下控制线内14户(其中红线内9户)因不满拆迁补偿未签订。


“如果再不签订协议,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克服困难,确保铁路如期通车。”荔湾区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赵志鹏昨日明确表示。谌小平则表示,武广铁路明年底必须通车,投入2010年春运工作,并为广州亚运提供运输保障。“如果红线内的9户拆迁户能近期签约,铁路工期可以赶回来。”他说。


据介绍,增滘段的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弃产补偿、安置复建、弃产和安置复建相结合。其中,弃产补偿针对不同结构的房屋定出不同补偿价格,最高补偿价为4200元/平方米。安置房则是商品住宅,位于芳村体育中心旁,回迁面积按房屋套内面积计算。预计安置房三年后可建成,建成前向拆迁户发放临迁费每平方米20元/月。



资料图:增滘南约这14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宅基地房屋”,正好阻隔武广铁路桥墩延续


“我们希望保证有房住”


记者昨日在武广铁路增滘工地看到,铁路线上已连续架起高高的桥墩,仅193号~197号墩位成为断口。


“听说安置房用地还没批,我们觉得回迁没有保障。只要给现楼,我们就会搬走。”“钉子户”之一、家住增滘南约201号的梁镜坤对记者说。另一位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潘女士则表示,据他们所知,位于芳村体育馆附近的安置房所在地是国家重点农田保护区,“不是一个市、一个区就能拿下来的,从2004年到现在还没有批准。”她还认为,其他已签约村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拆迁协议的。


“我们希望得到合理补偿,先安置、后拆迁,保证有房可住。”多名“钉子户”表达了这样的想法。


对于安置房用地未获批准的说法,荔湾区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赵志鹏回应道,该地块选址已得到规划部门通过,现正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市政府已表示所有手续可进入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加紧办理。



“钉子户”:安置房用地还没批?



“听说安置房用地还没批,我们觉得回迁没有保障。只要给现楼,我们就会搬走。”


——增滘南约201号


“钉子户”梁镜坤



荔湾区:正办建设用地许可证



“该地块选址已得到规划部门通过,现正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市政府已表示所有手续可进入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加紧办理。”


——荔湾区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赵志鹏



“钉子户”:安置在重点农田保护区?



“位于芳村体育馆附近的安置房所在地是国家重点农田保护区,不是一个市、一个区就能拿下来的,从2004年到现在还没有批准。其他已签约村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拆迁协议的。”


——“钉子户”潘女士



荔湾区:只是一般耕地



“安置房用地并非国家重点保护农田,只是一般耕地,且由于武广铁路是国家重点工程,因此可依法改变其使用性质,变为建设用地。”


——荔湾区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赵志鹏



荔湾区表态



“上述问题我们已经向他们(‘钉子户’)解释过了,他们提出拆迁补偿标准要7000多元/平方米(之前最高补偿价为4200元/平方米),这对之前已经签约的拆迁户不公平。”


“如果再不签订协议,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克服困难,确保铁路如期通车。”


——荔湾区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主任赵志鹏



律师说法



“根据《物权法》第42条第一款,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因此本次武广铁路拆迁问题应是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当补偿和人性化考虑,保障被征收人员的居住条件。”


——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詹礼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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