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媳妇“跳楼”要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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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啦,有人要跳楼!”7月17日上午,一位家住南村镇的读者打来电话称,在南村一建筑工地上,一位中年妇女爬上高高的起重机,高喊着要跳楼。记者随即赶赴现场。 要“跳楼”的是工头媳妇 上午9点,记者在207国道南村粮站旁边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事发地点。在一个数十米高的起重机顶部,站着一位中年妇女。起重机下站着几位民警,正耐心地说服这名妇女赶快下来,操外地口音的中年妇女不停地叫喊着。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是南村中心派出所的民警,当天上午8时许接到群众报警后,已在现场对该妇女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可这名妇女就是不肯下来。由于起重机顶部空间狭小,为了安全起见,民警没敢贸然攀爬起重机。
“爬到上面的是包工头的媳妇。”在现场围观的工人告诉记者,这个工地上有30多名工人与包工头是湖北人,今年年初在包工头的带领下来到这个工地。包工头姓李,从一位姓刘的承包商那里,承包到了这个工地两栋楼的“内外墙抹灰”等工程。“可我们活干完了,一分钱工钱也没拿到。”一位工人说,包工头总是表示承包商还没有给他工程款,没法给工人们发工钱。“我们见不到钱着急啊,就天天找包工头要钱。包工头媳妇被我们催得没办法了,就爬上起重机‘跳楼’向承包商要钱。”另一位工人说,包工头媳妇一大早就爬到起重机上面了。 各说各理双方大打出手 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见无法说服中年妇女,马上派人将相关人员叫来调解。9点50分,承包商刘某、包工头李某以及房产商的三位负责人赶来,当场进行谈判调解。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片工地的开发商晋城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承包给了刘某,而刘某又将其中两栋楼的内外墙抹灰等工程,承包给了来自湖北的包工头李某。李某认为,既然工程已经结束,刘某就应该按照合同立即付钱。但刘某在现场拿出一本“施工日记”,上面记录着工程的验收结果。“某些墙面的抹灰工作不合格,只有返工合格,我才能向房产开发商汇报。”刘某说,房产开发商接到他的汇报后,还要再次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果不合格,别说李某,就连他本人都拿不到工钱。随后,刘某和李某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以至于大打出手。几位工人见打起来了还趁乱向屋内丢砖头,砸碎了几块玻璃。一位民警将两人强行分开后,担心站在起重机上的中年妇女情绪激动出意外,便立即向所里进行了汇报,要求将调解地点移至南村中心派出所,同时派遣专人继续对中年妇女做思想工作。 调解不成双方请劳动部门仲裁 虽然晋城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爬到起重机上的中年妇女安全地下来,可以破例为李某的包工队先行支付工程款。但在南村中心派出所,刘某和李某一直为“支付多少工程款”争论,南村中心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见调解无效,便提出让双方到市劳动部门报案,申请劳动仲裁。 后经南村中心派出所一位负责人介绍,爬上起重机的中年妇女于当天下午安全落地。目前,李某和刘某正等待劳动部门的裁决。“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应该第一时间找劳动部门裁决,就可以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该负责人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