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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受伤反成被告 法院调解获补偿3.5万

2009-11-6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2|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资阳人张文成在打工中受伤后,反而成为被告,昨日,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成都成铁法院调解下,以第三人金堂高程建筑劳务公司同意补偿张文成3.5万元而结束。   张文成今年57岁。去年11月,他经人介绍,到同 ...

    资阳人张文成在打工中受伤后,反而成为被告,昨日,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成都成铁法院调解下,以第三人金堂高程建筑劳务公司同意补偿张文成3.5万元而结束。

  张文成今年57岁。去年11月,他经人介绍,到同乡曾德民(化名)任经理的都江堰“春雨华璋”项目工地从事杂工工作,曾德民每天给他50元工资。12月16日,张文成在工作中从二楼摔下,被医院诊断为额骨骨裂,轻微脑震荡,经治疗后康复出院。“春雨华璋”项目是铁路兴达公司承接的两幢住宅楼。去年8月,兴达公司与高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高程公司委派其员工曾德民担任工地项目经理。张文成就是在此期间到曾德民负责的工地打工,并在打工中受伤。

  今年8月上旬,张文成向成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确认他与铁路兴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请求得到了仲裁机构的确认。9月,铁路兴达公司不服仲裁委的裁决,以张文成、高程公司为被告,向成铁法院提起诉讼,称兴达公司与第三人高程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张文成与高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兴达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接到起诉书后,成铁法院法官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接触。法官一方面要求铁路兴达公司和高程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张文成一定补偿;另一方面向张文成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其正确主张自己的权益。经过工作,张文成说只要能得到3.5万元的补偿,愿意放弃其他请求。曾德民表示可以以高程公司的名义给予适当补偿,但张文成要价太高,不能接受。

  10月30日,铁路兴达公司代理人、曾德民、张文成及其律师相约第五次来到法院接受调解。法官最终说服第三人高程公司代表曾德民认可了张文成提出的补偿数额,一次性补偿张文成3.5万元,铁路兴达公司也撤回对二被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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