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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拆除2000平方米违章建筑 “拆违”须向法院申请

2010-12-23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那廖村违法占地的制碳厂。   昨日,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依法拆除了4处违法占地建筑。兴宁区组织国土、公安、规划、城管、司法、消防等部门组成350人的联合执法队,依法对邕武路广西大学林学 ...


联合执法队依法拆除那廖村违法占地的制碳厂。


  昨日,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依法拆除了4处违法占地建筑。兴宁区组织国土、公安、规划、城管、司法、消防等部门组成350人的联合执法队,依法对邕武路广西大学林学院后门处和三塘镇降桥村大乌坡烈士陵园旁的两处非法占地建设和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


  在“拆违”现场,除了有城区政府介入外,城区法院也参与,严格按法律程序来执行。

  据介绍,对相关违章建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于12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12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国土局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法院认为,国土局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且该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准许执行。 

  据了解,2007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中规定了“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权由政府行使”,城区政府在提高政府管理社会的效率时,依据该法进行强拆。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行政强拆将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尽管取消强拆,只是立法征求意见阶段,但青秀区严格走法律程序,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到依法行政,走在了南宁市各城区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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