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业界 建筑施工 查看内容

广州:工程占道延期不得超半年施工超1000米需媒体公布

2010-12-31 08: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47|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  道路新建、扩改建后5年内,大修后3年内,如占道开挖将交纳3倍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施工超过1000米应提前10日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布信息。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公布《广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占用挖 ...

  道路新建、扩改建后5年内,大修后3年内,如占道开挖将交纳3倍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占道施工超过1000米应提前10日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布信息。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公布《广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占用挖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即日起至2011年1月4日,市民可将意见反馈至市城管委市容处。据悉,本办法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经许可占用、挖掘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影响。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除按法定程序变更城市规划功能外,不得永久性占用。


  对于不按规定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和人行道的情况,城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 对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由任免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藏 邀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