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
针对我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正常秩序现象,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雅安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1年11月18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我市开展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 《方案》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区域东至汉文化广场,西至茶马古道广场,南至育才路八角亭,北至北二路狗脚湾大桥。 《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七类违法违规建筑,即: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建筑;有合法用地手续,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使用的建(构)筑物;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妨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临时建(构)筑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 据了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将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强制拆除、巩固完善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方案》要求,在工作开展中,要坚持社会宣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群众举报和拉网排查相结合、部门查处和联合执法相结合、行政措施和依法强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筑蔓延势头;通过完善巡控、查处和问责制度,建立违法违规建筑监管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审批,编制村庄规划,探索城中村改造模式,将农民建房纳入依法有序管理轨道;通过整顿干部队伍,使各级各部门树立履职尽责、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良好作风。 为确保工作成效,根据《方案》,我市将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综合执法组、疏导稳控组、政策法规组、督查巡视组等五个工作组。明确雨城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在工作经费、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重点打击顶风抢建、暴力抗法、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突破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依法办事,妥善处理重点整治和维护稳定的关系,讲究工作方法;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充分认识违法违规建筑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