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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近日,东莞市城建局局长丁海潮主持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前市属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要求,春节前将全面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停工。同时,建立严厉的惩罚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按上限处罚、上限赔偿。 会上,丁海潮指出,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开展“五查”:即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自查与普查、局质检组排查、合同科现场查、工程科交叉互查,全面排查和整改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停工。 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可能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做到第一时间发现苗头隐患,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在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播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安全事故处置演习等活动,促进“安全进工地”,增强工地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丁海潮指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与各项目组、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述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严厉问责。 专门制定安全生产处罚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按上限处罚、上限赔偿,加大事故成本,并公开曝光,真正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促使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对安全生产抓得好的工地,进行适当奖励,以提高施工、监理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据介绍,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实行问责,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约谈、警告、免职等处分,严重者将移交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尤其是对重特大事故,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确保工地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凡工地发生安全事故,不论轻重、大小,必须立即上报,分管领导、科长、项目组长和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尽最大努力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拖延迟报、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工程科长责任。由于迟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丁海潮说。 会上,还要求各在建工地要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南》。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保障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妥善高效地协调有关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