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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社区居委会用房将纳入规划管理

2012-4-11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4| 评论: 0 |来自: 网络

简介:北京市民政局 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拆迁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建筑 ...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建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拆迁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并将纳入规划管理。新建项目中应预留居委会用房,否则不予批复。


    以流动人口聚居区为例,1000户以上的流动人口聚居区,应当及时设立居委会,并可以结合实际,在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增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委员会,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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