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行政处罚程序

2014-7-4 23:5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2| 评论: 0

摘要:   1.一般规则   (1)查明事实;   (2)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对申辩事由进行复核( ...

  1.一般规则

  (1)查明事实;

  (2)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对申辩事由进行复核(拒绝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当事人提出理由成立的,行政机关应采纳。

  2.程序种类

  (1)简易程序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政处罚的适用;

  2)可以当场作出处罚。

  (2)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

  1)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

  2)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3.行政处罚的执行

  (1)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48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66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0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2014年一级建造师官方微信和微博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