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摘要: 1.撤回(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不得撤销要约 ...
1.撤回(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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