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审判监督程序
摘要: 1.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2.再审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
1.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2.再审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的,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3)人民检察院抗诉。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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