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城市绿化条例
摘要: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 ...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4)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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