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施工资料管理的要求
摘要: 1)施工技术资料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2)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并整理所有有 ...
1)施工技术资料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2)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总承包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并整理所有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主动向总承包单位移交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4)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认真填写清楚。 5)施工技术资料应严格按有关法规规定,签字、盖章。 6)施工技术资料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意见或监理单位对认证项目的认证记录。 7)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请当地城建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验收。 8)施工技术资料不得任意涂改、伪造、抽撤、损毁或丢失。 责任编辑:骆羽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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