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诉讼管辖
摘要: (一)管辖概念 管辖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案件的分工。 2.我国法院的级别: ...
(一)管辖概念 管辖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案件的分工。 2.我国法院的级别: (1)基层人民法院 (2)中级人民法院 (3)高级人民法院 (4)最高级人民法院 3.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4.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 5.各地的标准不同。 6.各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火爆招生 立即抢购>> ·【视频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新版教材改版视频 ·【文字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第四版变化汇总 ·网校告诉你:2014一级建造师实务专业如何选 ·一建高含金量模拟题,用手机就可以!立即下载>> 2014一建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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