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园分级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
8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就《昆明市公园分级分类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举行听证会,来自昆明市各行业的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办法》实行对于昆明市目前公园的管理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加强公园的软环境和硬件设施的改善和建设将起到很大积极作用;不过,也有不少代表担心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后,政府的资金投入也会“分类分级”,导致一些本应要加大资金投入的公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根据征求意见稿,分级、分类管理下的新公园将按照四级五类的标准来划分。在级别上,公园按其价值高低、景观效果、规模大小、管理水平等原则分为四级。而在公园类别上,则划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五个种类。 四级评定标准 一级公园:公园内野生动物种或亚种达到250种以上,常年展出动物在2500只(头)以上(不包括鱼类),国际附录Ⅰ或国家一级保护物种50种以上;国际附录Ⅰ、Ⅱ类或国家一、二级保护物种每种10只以上,繁殖小种群10种以上;游乐设备(施)在10类以上,具有较大型的转马类、滑行类、陀螺类、观览车类、架空游览车类等。 二级公园:公园内野生动物种或亚种达到150种以上,常年展出动物在1000只(头)以上(不包括鱼类),国际附录Ⅰ或国家一级保护物种30种以上;建立国际附录Ⅰ、Ⅱ类或国家一、二级保护物种每种10只以上,繁殖小种群5种以上等。 三级公园:公园内植物种类达到25种以上;公园内野生动物种或亚种达到40种以上,常年展出动物在500只(头)以上(不包括鱼类),国际附录Ⅰ或国家一级保护物种10种以上等。 四级公园:有一定的景观环境和设施,或者有相对固定的景观环境;有一定的功能分区、环境景观;有必要的公共信息标识标牌等。 在公园分级分类的基础上,昆明市下一步将推行“星级公园”的评定。与公园分级分类的单纯划分相比,“星级公园”评比则体现了公园的管理、服务水平,代表了公园的荣誉。 许多代表提出,相关政策配套措施要跟上,才能够保障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实行。比如说,分级分类管理后,相关安全管理条例也应该要配套施行。而且《办法》中还缺乏软指标等相关规定,代表们建议增加相关考核评比的内容和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