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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建筑师的职业精神

2006-3-22 00:00| 发布者: mbampa| 查看: 534| 评论: 0

摘要: 不论你喜欢与否,全球化已经降临,在下一世纪更将如此。在中国是这样,在世界各地亦然。全球化来了! 经济学家断言,从本世纪60年代起,世界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在国界内组织本国经济转向在生产和贸易中实现综合和协 ...

不论你喜欢与否,全球化已经降临,在下一世纪更将如此。在中国是这样,在世界各地亦然。全球化来了!

经济学家断言,从本世纪60年代起,世界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在国界内组织本国经济转向在生产和贸易中实现综合和协调的全球性分工。

最近的数据报道全球37000家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生产和贸易总额的50%,海外投资的70%,新技术的80%,技术转让的90%。 这种全球化的趋势在中国大陆也很显著,从70年代末公布"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以来:

――对外贸易从1978年占国家净产值的14.2%增至1994年的46.5%;

――实际直接外资从1979-1982年的12亿美元增至1994年的338亿美元。

在建筑业中,使用外资的工程项目到1997年末达到39000项,合同投资额达1600亿美元。

这种趋势也发生在建筑设计领域。"境外"(包括我国香港和台湾)来中国大陆注册承担个体项目设计的事务所、公司达数百家。许多中国城市景观的变化出自世界多国建筑师之手。

不论你喜欢与否,全球化已经降临,在下一世纪更将如此。在中国是这样,在世界各地亦然。 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全球化,而是如何面临它,如何使它有利于我们,非凡是有利于普通民众。

对建筑师职业来说,当职业实践跨越国界时,传统的职业精神不能简单地在地理上扩展,而是需要以更广阔的内涵和更新奇的视野来处理。

单向还是双向交通?

在建筑史中,建筑师的跨国设计由来已久。明显例子之一就是在北京的白塔寺,它是13世纪尼泊尔建筑师阿尼哥的作品。同样,在日本奈良,可看到8世纪中国建筑的影响。但只是在本世纪,这种跨国设计才有飞速的发展。

以20世纪中国为例,我们经历了3 次高潮。第一次是世纪初(或可说在上一世纪末就开始了),殖民主义的入侵带来了西方国家的建筑,如上海外滩。第二次发生在二战前后,现代主义的国际风格被输入中国,然而在50年代由"民族形式"的提倡所抵制。第三次是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世界各种建筑流派的思潮都涌入了中国。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说,第一次属于政治性的强制;第二次是意识形态的对峙;第三次是自愿的接受。这些输入,大量地属于"单向交通",因其未考虑,或不考虑本土扎根文化而受到反抗。

当然,这样的论断过于简单化。历史证实,外来影响,不论是强加的还是自愿接受的,在文化交融中往往产生出于意料的影响。例如,在第一次殖民主义的侵入中,中国一些沿海城市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居住模式:如上海的里弄建筑,它可以说是欧洲工业革命后在城市中开发的联排工人住宅与中国江南地区联合四合院的"跨文化"产物,它们很适应当时中国的国情。在第二次输入中,尽管国际风格在50年代在理论上被否定,但中国的现实经济条件却产生了大量砖混结构的方盒子建筑,可称之为"没有格罗皮乌斯的包豪斯",这也是一种 "跨文化"的产物,也很适应中国的国情。第三次输入的时间尚短,很难说是否又产生了新的"跨文化"产品 ,但是贝聿铭先生的香山饭店和吴良镛教授的菊儿胡同,却显然具有外来和本土文化交融的特征。

我首次接触"跨文化"建筑一词是在阅读K·费兰姆普敦教授对J·伍重的创作道路的分析。他描述了伍重如何在自己的许多设计中融合了西方、中国、日本的文化观念和表达手法,体现在悉尼歌剧院、巴格斯瓦德教堂等设计中,并且在科威特国民议会大厦中又揉合了阿拉伯的文化特征,堪称为自觉运用"跨文化"手法的建筑师的杰出代表。

在世纪末的今天,当我们回顾历史时,殖民主义古典主义纪念碑已成为近代文物,现代主义的国际风格往往成为忽视地方条件的批判对象,它们的成败,告诉我们一个真理:不论你意识与否,当不同文化对撞时,最有生命力的往往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的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跨文化"产物。到了世纪末,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建筑师认同"地方精灵"、文化认同、乡土气息、文脉主义。许多建筑师在跨越国界时,比在本国设计更为谨慎,更多注重当地的地理、气候和文化特征。可以说,"单向交通"正在逐步让位于自觉的"双向交通",在全球化的趋势中,这种转变是值得欢迎的,并且势必成为21世纪建筑师职业精神的一种基本观念。

合作设计是否违反市场道德?

1987年,UIA在杜布林代表大会上基本采纳了此前由亚洲建协拟订的《国际咨询服务 的道德准则》。该准则的核心思想是要求外国设计师尊重项目所在国的文化,并与所在国的建筑师合作设计。近年来,非凡是世界贸易组织的GATS总协议出台之后,对这个准则是否在精神和文字上符合GATS要求,以及合作设计是否符合自由贸易的市场准则和道德精神,是存在争论的。

仍取中国为例。在我们对外开放建筑设计市场时,中心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都要求境外(包括港澳台)建筑师必需与中国建筑师合作设计,这已成为习惯做法。

人们可以说,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中国的市场开放还处于早期状态,中国的注册建筑师制度正在建立,有关设计合同、设计义务、争端仲裁等尚待完善。与此同时,许多境外建筑师对中国国情还很生疏,在这种条件下,合作设计有存在的逻辑性。

然而,经过10余年的实践,我们认为,除了以上这些客观因素外,合作设计本身具有一系列的优越性,如:

·帮助境外建筑师更好地了解当地条件(气候、地质、建材、施工、规范、生活方式、 风俗习惯等);

·由于当地建筑师更了解本国的建筑法规和程序,可使设计意图更好地为有关当局和 部门所接受;

·由于利用地方人力资源,使设计成本能够降低; ·与承包商的联系更为直接,解决施工问题更为迅速;

·地方当局由于有本国建筑师参与设计而更为放心;

·从长远来说,合作设计促使境内外建筑师更为相互了解,推动了建筑师职业素质的全面提高。

诚然,合作设计并不是"十全十美"的,非凡是合作对象(内外)水平不高、合作诚意不足,或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等因素存在时会影响甚至取消合作效果。但总的说来,在建筑师资格的互相承认还只局限于少数国家和地区时,合作设计是当今条件下最有效的一种跨国设计的实施方式。在全球市场还处于分割状态下,它可以促进开放、服务贸易和职业流动性。

全球化过程中的职业精神

为了保护和发扬高尚的职业精神,各国许多职业团体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定了职业道德准则,但这些准则一般都只适应于国界以内。显然,全球化的发展将使各职业界(包括建筑师职业)面临新的前景,即全球性执业的前景。

尽管一些基本原则仍然有效,在全球化形势下的职业精神将不会是原有的限于国界内的职业精神的简单扩大,一旦人们跨越了国界,就会产生新的内容和新的原则。UIA职业实践委员会从1994年开始就研究如何面对这一新的现实,并在许多成员组织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据我看来,这些新的内容和原则包括:

·遵守所执业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同时又不违反本国的法律和规定;

·关注所执业国家的环境、地方条件和文化,在尊重业主和地方当局有关要求的同时, 要关注当地公众的利益,保护本地的环境和文化;

·在与当地建筑师合作设计时,把设计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

·培育和当地建筑师与公众的相互了解等。

我认为,在跨国设计中存在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全球化与扎根文化的辩证关系,使各种民族的、地区的和地方的文化能继续为全球文明作出贡献,而全球文明又反过来推动民族、地区和地方文化的更新和发展。

在本世纪的历史中,殖民主义建筑的一个动机就是竖立殖民者的权威,它的出发点就是否定和贬低所征服民族的原有文化。现代主义的国际风格与殖民主义显然不同,但是它的哲学观点中也往往过分强调了科学技术的全球性,而忽视了民族和地方特色。在我看来,20世纪建筑学的最杰出的成就,就是许多建筑师在自己的作品中证实了全球性文明和民族、地区文化的相互可容性。

当然,表现这种可容性的手法和程度是多种多样的。人们经常说,现在的世界是多元化或多极化的,建筑表现也必然是多元化的。在同意这一客观描述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注重到,在文化史中,多元化和折衷主义一样,往往只是个过渡现象。

在自然界,元素和元素往往首先以混合物形式共存,然后自然地(如氢氧成水)或人为地(如合金和有机塑料)变为稳定的化合物。建筑也是如此,殖民主义建筑企图否定地方文化,但是却不自觉地产生了象上海里弄那样的化合物,地方文化也企图拒绝国际风格,也不自觉地产生了象中国60-70年代大量建造的筒子楼。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建筑师正在自觉地创造各种跨文化的建筑物。在我看来,多元化的意义不在混合,而在不断的化合。

21世纪世界建筑师的职业精神,就是在接受全球性的同时,承认各民族、地区和地方文化的价值,以平等合作的方式,创造出丰富多彩的、跨文化的新建筑。

作者简介 
张钦楠现任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
全国注册建筑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UIA职业实践委员会联合主任。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和澳大利亚皇家建筑师学会(RAIA)的名誉资深会员。
上海同济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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