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重建圆明园根本没必要
相关内容: 评论:横店圆明新园征地正当性何在 浙江横店集团200亿资金异地重建圆明园的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昨天,管理处首次正式表态:圆明园具有惟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本没有必要异地重建”,圆明园“不同意”此举。 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宗天亮介绍,盛时的圆明园是山形、水系、植物、建筑四大园林要素组合达到极致的表现,是独特地理环境和文化氛围孕育出来的文化名园,对它进行重建需要有足够的历史资料为依据。 据了解,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圆明园曾请文物专家设计微缩景观方案,这一过程收集到不少资料。此外,工作人员还曾在园内近30个点进行过考古挖掘,修正了许多资料。然而,即便将目前国内外所能掌握的全部资料汇集到一起,最多也只占圆明园全部资料的70%左右。而且,圆明园盛时收藏及流散文物的类别和数量究竟有多少至今尚无准确统计。 “实际上,横店方面并未跟我们接触过,我们也不知道其掌握的资料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宗天亮表示,圆明园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传承的独特载体,它所凝聚的民族情感及其文化文物价值是根本不可能被“复原”的。 “异地重建”提法不妥 按照我国文物法的规定,“重建”是将已不存在的建筑按照考证的原状重新建造的工程,需要在原地点、采用原工艺、使用原材料。而对文物实施“异地重建”,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依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横店方面根本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和满足这样的需求,充其量只能算是“仿建”而已。”宗天亮说。 对此,市文物局有关人士也表示,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迁建与重建工程必须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依法审批后方可实施。而今圆明园遗址还存在,所以“异地重建”提法不妥。 宗天亮介绍,今天的圆明园遗址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已按照国家文物局和市政府2000年正式批复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进行整治,并即将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项目,这些项目都经过了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 圆明园三个字已注册 尽管横店方面将其建设项目称为“圆明新园”,但实质却是要按1:1的比例复制建造圆明园、绮春园和长春园,成了另一个圆明园。对此,宗天亮称:“一旦他们用"圆明园"三个字命名,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名称侵权问题。”据悉,2005年12月,圆明园管理处已在国家商标局对“圆明园”三个字进行了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