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严控西湖边建筑 保持城市传统风貌
摘要: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规划局获悉,国务院日前已发函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简称《总体规划》),其中要求该市严禁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有碍景区保护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周边建筑 ...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规划局获悉,国务院日前已发函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年-2020年)》(简称《总体规划》),其中要求该市严禁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有碍景区保护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保持城市的传统风貌特色。 根据《总体规划》,杭州将在3122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萧山、余杭)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以杭州主城为中心,钱塘江为轴线,加强江南、临平、下沙等3个副城和外围组团建设,形成“一主三副六组团”的空间布局。逐步完善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功能,迁移工业企业,降低人口和建筑密度。到2020年,杭州主城区常住人口须控制在405万人左右,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00平方公里以内。 国务院要求,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保护好“三面云山一面城”、“城湖合壁”的城市景观,维护旧城的基本格局,严格限制随意拓宽道路;严禁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有碍景区保护的建筑物,严格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保持城市的传统风貌特色。要求加强对该市清河坊等历史文化街区,良渚文化遗址、临安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