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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一防火涂料黑窝点被端 两事主被罚12万余元

2008-6-4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36| 评论: 0

摘要: 未获审批,经区一家防火涂料厂大肆生产并销售防火涂料。5月22日,经区公安消防大队对该防火涂料黑窝点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12万余元。   5月14日,经区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例行消防检查中, ...
未获审批,经区一家防火涂料厂大肆生产并销售防火涂料。5月22日,经区公安消防大队对该防火涂料黑窝点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款12万余元。

  5月14日,经区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例行消防检查中,发现经区徐家疃村北1号工业园一厂房涂刷的“三明”牌防火涂料,涉嫌假冒伪劣。工作人员当场扣押剩余的防火涂料,并找来该工程承包人王某进行调查。至5月22日,一产销防火涂料的黑窝点最终浮出水面。

  据调查,2006年11月,车某以25万元的价格,将他在经区老集村的三车防火涂料有限公司转让给杨某,同年12月,杨某将公司更名为“威海三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随后,杨某以“三明牌”为产品名称,上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审批,但由于种种原因,审批结果一直没下来。

  期间,杨某私自印制了 “三明”牌防火涂料的标签,开始生产并经营“三明”牌防火涂料,直至今年3月19日,共生产销售400余桶约10余吨防火涂料。不久,杨某又以25万元的价格将现有的“三明”防火涂料厂转让给张某。张某继续生产销售“三明”牌防火涂料,直至5月14日,共生产销售假冒防火涂料4余吨。

  而王某作为工程承包人,在明知是未经审批的防火涂料的情况下,不断从杨某、张某手中低价购买防火涂料,并将张某制作的假冒的“三明”牌防火涂料的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书等资料,递交给甲方单位和监理部门,骗取信用和承包工程资格。

  鉴于上述事实,杨某、张某二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但由于所查获的证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经区公安消防大队分别对二人处以101003.5元、21360元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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