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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龙门大道施工现场 大坑伤人无人管

2011-10-20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63| 评论: 0

摘要: 记者获悉,10月4日晚,洛阳市洛龙区23岁小伙子高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时,一头栽进龙门大道施工现场的一处没有警示标志的大坑内,脸部多处骨折。 18日记者采访高斐时获悉,住院治疗半个月来,其家人多方奔走, ...
记者获悉,10月4日晚,洛阳市洛龙区23岁小伙子高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时,一头栽进龙门大道施工现场的一处没有警示标志的大坑内,脸部多处骨折。

18日记者采访高斐时获悉,住院治疗半个月来,其家人多方奔走,但至今没有任何单位愿意出面为此负责。

事件骑车人夜里坠入大坑

10月4日晚9时许,高斐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龙门镇政府南500米左右正在整修的龙门大道的一个拐弯处时,他突然连人带车栽进施工现场一处大坑内。

“当时没有路灯,大坑周围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高斐说,掉进大坑后,他一头撞在一块大石头上,满脸血流不止。他强忍着伤痛,拨打了朋友和120急救电话后,便昏迷了。

洛阳职工医院的120急救车赶到后,把他拉到医院救治。经全面检查后,院方认为病情严重,建议其转院治疗,随后高斐被转至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救治。

记者查看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的CT诊断报告单发现,高斐的颌面部多发颅骨骨折,右侧筛窦及上颌窦积血;右侧颞极颅骨骨折并局部硬膜外血肿;牙槽骨严重错位。

18日下午,记者在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8楼病房内见到高斐时,发现其整个脸部向右侧严重倾斜,右眼仍有淤青,满嘴牙严重错位,说话吐字不清。高斐告诉记者,住院治疗这半个多月,他已先后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而目前其脸部多处骨折的地方都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医生说仅手术费一项就要2万元左右,而且会在右脸留下伤疤。

然而住院治疗至今,尽管高斐的母亲张云多处奔走,却至今没有任何单位愿意为此事承担责任。“事发后我们蹲在施工现场不走,龙门大道整修指挥部出来一个人,说给我们处理这件事,把我们骗走后就不再管了。”高斐的姐姐说。

说法各相关单位各执一词

19日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咬”伤高斐的大坑已被高2米左右的蓝色铁皮围了起来,铁皮外悬挂着有“当心坑洞”字样和“坑内伤人”图片的警示牌。高斐的姐姐说,铁皮和警示牌是在高斐摔伤约一周后,龙门大道施工方设置的。

通过高斐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记者发现,“咬”人的大坑深2米多,直径1米左右,周围散放着许多石块。

大坑到底属于哪个单位?为什么到现在都不愿出面担责?而记者联系洛阳市有关部门采访时,却遭遇“踢皮球”。

19日上午,记者与洛阳市政工程建设集团(简称洛阳市政集团)取得联系,对方答复:龙门大道的整修工程是分段负责的,他们负责古城路以北到洛阳桥的路段。而事发地在古城路以南,不归他们负责,建议记者联系洛阳市住建委了解情况。

而洛阳市住建委市政科则称,龙门大道整修工程的业主单位是洛阳市新区管委会建设一局。然而洛阳市新区管委会建设一局的工作人员却说,洛阳市住建委才是龙门大道整修工程的业主单位。至于高斐摔伤一事,他让记者向洛阳新区管委会专门成立的龙门大道工程指挥部反映。

而后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大坑周围的铁皮和警示牌是道路施工单位设置的,不过,他们也不知道这个坑是谁挖的。

至于原来为什么不设置警示牌、针对此事他们准备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称,大坑距离路口1米多远,出现这样的事情有多方面原因,当事人也应该承担责任,“(责任)应该由司法部门鉴定,属于谁的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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