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建筑环境设计的觉醒 生态主义与绿色永续设计的必由之路
20世纪50年代中期后,生态主义的建筑设计观念与绿色永续设计的主张被提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高速经济增长而导致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原本停留在各种形式哲学与设计语言纷争的建筑设计领域产生了新的建筑思潮的可能。 20世纪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在《建筑生态学:人类想象中的城市》一书中将建筑学与生态学正式结合起来,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两词合并为“Arology”,提出“生态建筑学”的新理念并进一步提出了“缩微化——复杂性——持续性”等规则。 1969年美国着名风景建筑师麦克哈格(Ian L.McHarg)所着的《设计结合自然》一书的出版,则正式标志了生态建筑学的诞生,并从此在建筑理论层面奠定了生态建筑学的基础。《设计结合自然》(Design with Nature )一书强调了人类对大自然的责任,以生态原理为基础的环境理论和规划设计方法将设计与生态相结合,提出了“如果要创造一个人性化的城市,而不是一个窒息人类灵性的城市,我们须同时选择城市和自然,不能缺一。两者虽然不同,但互相依赖,两者同时能提高人类生存的条件和意义”。 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富勒就已经提出“少费而多用”即将有限的物质资源进行最充分和最合宜的设计和利用,这一符合生态学的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对大自然演进的规律和运用在人类建筑设计认识中的再次深化,二十世纪建筑界的浪漫主义者和田园诗人着名建筑师F·L·莱特也提出了“有机建筑”(organic architecture)的概念,他认为每个建筑的形式、构成、关系都要依据各自的内在因素与整体系统观来思考,“道法自然”设计思想的本质就是要求依照自然界这一有机体所启示的演进规律行事,这在其作品流水别墅、西塔里埃森、古根海姆美术馆等建筑中都有明显的体现(图1)。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