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建筑师余清江故居:广州罕见墙角
广州历史建筑普查民间版 第二季 2 外孙女为保外公心血之作拨打新快报热线 ■策划统筹:何姗 采写:新快报记者 梁肇思 何姗 陈文 摄影:岭南建筑学社 广州历史建筑普查民间版又与读者见面了。去年夏天,为配合正在开展的首次广州历史建筑普查,新快报独创广州历史建筑普查民间版专栏,向社会公众、民间组织征集历史建筑提名,得到广大市民、读者提名支持,也获得市规划局鼓励与肯定,共有13处提名建筑列入首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录。 金陵台事件后,为使更多有价值建筑得到保护,新快报及时与规划、文物、房管部门开设联动热线87776333及新浪微博@新快报_深读新闻,接受市民读者报料,又有一批建筑列入首批推荐名录。 广州正对已批未建项目及重大平台项目进行新一轮历史建筑排查,新快报再推历史建筑普查第二季—— 历史文化名城广州蕴藏着丰富的历史建筑遗存,这些老房子承载着城市的历史与记忆,彰显着城市的文化个性与精神,也镌刻着生息于此的市民的悲欢沉浮。发掘、保护、利用好这些文化遗存,不仅是政府、专家的职责,也是每一个热爱广州的市民的责任。快把你家旁边的老房子“秀”出来,快去钩沉那些湮没于寻常巷陌不为人知的历史。新快报将携手多名建筑、规划、文保专家,邀你一起为你提名的建筑现场踏勘、评点。 经公众提名的历史建筑,将由专家筛选、评点、推荐,将提交市规划局,列入历史建筑普查候选名单。 87776333及新浪微博@新快报_深读新闻 提名榜2号 著名建筑师余清江故居 越秀区广卫路广福巷1号(3号) 提名人 谭女士,71岁余清江外孙女 提名经过 听说房子可能要拆,很生气,也很担心 余清江是我外公,我妈妈、我本人也是学建筑设计的。1948年到1957年,我从小学二年级一直到初中毕业,都在这幢房子里度过。广福巷1号和3号同样是余清江的作品,3号产权属于余清江夫人的弟弟。1号和3号的建筑、花园是相连结的,设计风格也一样。 外公过世后,因为各种原因我们不方便在那里住,都搬出来。1号一楼卖出的时候,我宁愿少收越秀区政府30万,也要求他们不要拆掉房子。后来我听到越秀区政府一些人说,这个房子有可能会拆,我很生气,也很担心。 我很尊重外公,他一生倾尽心血建造这间屋,他的心力都在这里,如果拆了,他死都不会乐意的。 金陵台被强拆后,我看到《新快报》率先与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联动,开通24小时举报历史建筑拆除热线,及时处理市民举报历史建筑拆除线索。我女儿帮我订了好几年的《新快报》,我发现《新快报》最早关注保护广州老城的问题。看到要征集历史建筑拆除线索后,我尝试打过来,希望请专家到现场勘测评估。新快报记者的反应很快,他们立即转交了市规划局,马上有专家来测绘,并核查了没有拆除意向。我想这次有可能保住房子了。 建议 保住余清江亲手设计的故居,告诫设计人不要马虎做建筑 我出来搞建筑的几十年里,发现外公在上世纪20年代的设计理念和现在一些楼盘的设计理念有很多相似部分。我就开始佩服外公很超前,广州市当时建别墅的人就很少。 我想保住房子,让以后的人看到,曾经有人是这样设计的,告诫设计人不要那么马虎。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准入要求 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建成50年以上并能够反映地方城乡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构)筑物,可以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一)突出反映地方城乡建设历史或者社会生产、生活历史; (二)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突出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三)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的实物载体; (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主要代表作品; (五)重要的名人故居或者纪念性建筑; (六)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历史建筑。 对建成虽不满50年,但是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构)筑物,也可以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原标题:著名建筑师余清江故居:广州罕见墙角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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