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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实施"污染管理"规定 购买留心绿色e标

2013-11-5 11: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67|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今后,消费者买电子信息产品时,需要留心查看商品是否带有一个绿色的“e”标志或者一个橙色的数字标志,这关系到该产品是否含有害物质。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信息污染管理办法》规定,手机、电脑、家电、MP3、MP ...
今后,消费者买电子信息产品时,需要留心查看商品是否带有一个绿色的“e”标志或者一个橙色的数字标志,这关系到该产品是否含有害物质。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信息污染管理办法》规定,手机、电脑、家电、MP3、MP4和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必须加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

  《管理办法》规定,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醒目的环保标志: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同时要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内容。

  由于2003年欧盟颁布了RoHS指令——电子电器产品危害物质限用法令,规定销往欧洲的电子电器产品危害物质不能超标。随后国内为了针对欧盟RoHS指令也出台了一些暂时性的电子产品环保法规。目前这部内容最齐全的《管理办法》因此被称为中国版的RoHS指令。

  这部法规主要针对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6种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控制,涵盖了电视机、手机、计算机、音响、收音机、DVD、MP3、PDA、微波炉、电磁炉、车载雷达、半导体等产品,但不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

  目前重庆市场上销售的相关产品还难见绿色“e标”,只有部分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杭州家电卖场中大部分经销人员认为,该《管理办法》只是对生产厂家提出的要求,不针对销售环节。

  事实上,该《管理办法》对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各环节都有要求,其中要求销售环节严格进货渠道,拒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表示,寻找替代原料将给整个产业链带来一定成本压力,但由于所有企业都面临同样的压力,因此不会影响到某一家企业的竞争力。

  部分企业表示,由于个别家电产品一些含有有毒有害元素的关键部件暂时难以完全绿色化、无害化,所以整机产品在短时间内实现绿色“e标”还存在技术难题,但这些相关信息的披露对消费者规范使用方式、减少污染能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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