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54亿高速路成海南最大半拉子工程
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海南中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自1997年3月动工以来,历经10年未能交付完工,核心关键是质量问题。 法院终审判决限期修复,但久未执行。一方面,项目业主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拒付工程款;另一方面,施工方声称,“干活就要给钱”。 中国第一条以业主负责制模式投资修建的高速公路,陷入质量困局之中。一条扶贫致富路,竟然成为海南现存的最大半拉子工程。 业主负责制接轨中线高速 据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公司”)总经理廖斌介绍,海南中线高速公路海口至通什段全长172公里,计划总投资54亿元,贯穿海南中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是“红色娘子军”故乡人民梦想的脱贫路。 海南中线高速公路采用分段建设、分段验收、分段营运、分段补偿、滚动发展,一期工程是海口至永发段,全长28.258公里,共分为五个标段。 1996年12月,凯立公司与出示了“一级资质”的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为“路桥公司”)签订了一期A、B两个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期一年。合同约定:严禁转包分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路桥公司全部承担。 质量问题引发合同纠纷 据监理公司调查,1997年3月,路桥公司开始施工。自4月起,监理公司的月报就指出,施工方质量有问题。 同年5月,海南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海南省质监站”)对A、B标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施工的填石路基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存在一次填石过厚、石头严重超大等问题,并在多处桥涵墙面上发现裂缝、蜂窝麻面。因此,质监站建议凯立公司,责令路桥公司应在10日内进行整改,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场处理。 凯立公司随后调查发现,工程被以“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海南公司”名义转包给了陈金喜等4家不同的施工队及个人。如B标段石山互通立交桥的转包,差价达216万余元。 而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中院)在另一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中认定,“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海南公司”的公章,是路桥公司的代表黄宗藩私刻的,该公司并未经海南工商部门登记。 路桥公司1997年11月致函凯立公司,承认其机械设备、技术严重缺乏,无能力组织施工。鉴于此,凯立公司按合同规定致函路桥公司终止合同。凯立公司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支付工程款。路桥公司遂向海南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凯立公司支付工程款。A、B标段工程从此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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