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30多人联合串标获刑 涉案达1.5亿元
简介:摘要:日前,浙江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串通投标案件 ,参与犯罪的赵某、李某等。 根据指控,2009年至2011年间,赵某、李某先后5次组织林某、王某等30名被告人参与串投标活动。在赵 ...
摘要:日前,浙江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串通投标案件,参与犯罪的赵某、李某等。 根据指控,2009年至2011年间,赵某、李某先后5次组织林某、王某等30名被告人参与串投标活动。在赵某、李某组织下,他们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让谁中标,并拿出中标额的5%左右的金额作为串标好处费分给串标人员。 参加串标的30人中,除了有4人是建筑公司经理或负责人外,其余的人或无固定职业,或为普通职工,并不具有承建项目的实力。 中标后,由于中标人不具备承建项目的实力,因此他们大多将承建项目的资格转卖。标的额5000万元的项目,一转手往往就能从中获200多万元。每参与一次,参加串标人员根据项目大小分得好处费,标的额少的项目能分到5万元,多的则达20余万元,共计达600余万元。 经过审理,30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犯罪活动起组织作用的赵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有期徒刑,30名被告人除了要退出所有600余万元违法所得外,还被法院处以588万元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