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效率”践行棚改誓言
“买房子只花了一万六,便宜!要不是棚户区改造哪能那么便宜给你!”延边州先锋林场的张秀兰才拿到棚改房的钥匙,就兴冲冲地开始忙着装修了。“老了倒享福了,现在的愿望就是多活几年。”张秀兰的愿望格外朴实。 随着不久前先锋林场等吉林省最后一批国有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全面启动,50多万林业工人将全部告别低矮破旧的棚户区。而这距离2008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吉林开展林业棚改调研以来,还不过4年时间。 林业棚改成为“吉林效率”的真实写照,据记者刚刚从该省相关部门得到的资料显示,截至8月底,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开工建设26.2万套,开工率已接近9成;竣工11.6万套,完成投资239亿元,全省超过20万户棚户区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得到改善。 高投入赢回报 今年年底前,最后的4600套建设任务将成为吉林省林业棚改的收官之作。超过100亿元的大投入,让50多万林业工人逐步搬离了冬天透风、夏天进雨的棚户区。这背后少不了各级财政的巨大支持。2009年,国家启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延边州作为第一个试点,每年都把新增投入的70%放在了民生上。 通化的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样艰巨,以当地二道江区为例,棚改开始之时,全区年财政收入只有6200万元。据区委书记高玉龙介绍,这几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区委、区政府确定把财政增长全部用于民生工程,特别是用在棚户区改造上。 纵观全省,通过建立“政策减一点、财政补一点、市场筹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拿一点”的筹资机制,各地纷纷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目前,各级政府投入资金已超过500亿元。 大规模的棚改带来的不仅是财政投入,事实上,除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外,棚改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扩大了投资,有效地拉动建筑、建材、化工、运输等30多个关联产业发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贵生对记者表示,该省每年将有近10万户、30余万人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同时也使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住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以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例,全年改造1000万平方米,可腾空土地2000万平方米,可建设房屋4000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进城人员的住房问题。 不仅如此,仍以2011年为例,全省新开工建设商品住房面积为4749万平方米,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面积已达到1000万平方米,有效地增加了住房供应总量,调整了住房供应结构,平抑了商品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样作用巨大。 好政策得民心 搬迁腾退虽是棚改中的最大难题之一,但吉林省并不回避;一系列“好政策”成为推进棚改工作的重要助推,确保了“吉林效率”。 “拆迁工作是城市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证。”孙贵生告诉记者,在几年的棚户区改造中,吉林省坚持“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收取成本价,对低保家庭免费赠送”的补偿安置政策,同时坚持先建回迁安置房,后建商品房;有条件的市、县还实现了先安置后拆迁。 这一措施确使棚户区群众普遍得到实惠。作为全国首批建设完工的工矿棚户区安置小区之一,通化市康源小区一次性就安置了数千户棚户区居民。他们不仅实现了搬迁的梦想,而且还收到了政府退还的面积补偿款、搬迁奖金、搬家补助。以住户张淑珍为例,其陆续收到各类款项共计6500多元,抵扣完购房款后,实际只补缴了261元就搬进了新家。 不仅如此,在通化等不少城市,原址回迁或是异地搬迁的自由选择也成为棚户区居民的基本权益。 除了优惠的补贴政策外,吉林省还创造性地实施按份共有产权试点,由政府和家庭按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住房产权。这种方式有效地解决了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得到实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上的困难。 在吉林市丰满区旺起林场,于淑芬一家搬进了49平方米的新居,并用卖掉老房子的钱和家里的存款共2万元买下了新房约一半产权。“5年以后,看看到时候的经济状况吧,如果条件允许就把剩下的产权买回来。”于淑芬对记者说,“如果到时候钱不够,厂子里告诉我们也可以按廉租房标准交房租,大概每平方米7毛钱,选择权在我们这边。” 现在,按照职工大会确定的产权比例,像于淑芬这样的林场职工都已陆续搬进了新居。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2.09.12 童亦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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